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河财政教〔2018〕3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教〔2017〕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经济学院2018级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申请转专业资格的一般规定
(一)申请转专业资格的要求
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河财政教〔2019〕19号)文件规定,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级本科学生,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并全部合格,思想品质优良,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具有申请转专业的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类(含引进课程类专业,下同)本科学生具有在全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二)转入经济学院相关专业及方向的限制要求
1、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入(出)经济学院相关专业:
①跨学历层次的;
②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③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④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⑤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⑥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⑦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⑧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三)经济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报名条件
申请转出经济学院各专业的学生,满足前述资格外,按照相关规定,需要通过接收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组织转入的考核。
二、经济学院接受转入学生考核方案
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经济学院对接受转入学生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则与程序,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成绩等因素,择优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为此,特制订经济学院接受转入学生具体考核方案。
(一)转入经济学院学生资格和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并提交转入申请的(文理科均可),必须参加由经济学院组织的微积分(I)和大学英语课程的考核。最终学生的考核总成绩按高低排序,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认定审核通过后,择优录取。
(二)考核成绩认定办法
学生考核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加分项两部分组成。
学业成绩按照三部分加权计算得出,分别为:“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占比50%)”、加试“微积分(Ⅰ)成绩(占比30%)”、加试“大学英语成绩(占比20%),三者加权计算总分。微积分(I)和大学英语由经济学院单独组织考试。
(三)加分项目
在学生考核成绩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设置加分项,具体加分项目规定如下:
(1)对拟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兴趣和专长,参加拟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竞赛、比赛及评奖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需凭证书);
(2)入校以来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需凭证书);
(3)入校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须凭证书);
(4)入校以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中获得前6名,或市(厅)级体育赛事活动中获得前3名,或在学校运动会中获得冠军的(须凭证书)。
以上加分项目每获得一项并得到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认证通过的,在学生考核总成绩基础上每项加分5分。
考核时间安排
经济学院考核时间定于4月26日上午9点-12点。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
1. 制定转专业方案并进行政策宣传
3月21日-4月4日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结合经济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将本年度允许转出和拟接收学生人数呈报表、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转专业工作小组、转出(入)学生考核细则、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时间等)电子、纸质版于4月4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将转专业工作方案、本年度各专业允许转出和转入的学生人数进行公示。
2.转入院系设置转专业条件
经济学院于4月8—9日登陆“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在“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中增加各专业考核方案和考核时间(均设置在4月22日-5月6日之间),确认并提交;教务处于4月10日统一审核。
3.学生网上报名申请
4月11日9:00—15日12: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项进行转专业网上报名,点击界面右上方“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界面右上方“提交”完成转专业申请
4.转出院系资格审核与公示
4月16日—17日经济学院将对本院系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4月17日下午17:00前将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的本院系《经济学院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并及时向本院学生公示;同时将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学生申请表》,加盖院系公章),根据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进行分类,送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5.转入院系考核与公示
经济学院拟定于4月26日上午9点至12点对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微积分(Ⅰ)和大学英语,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确定最后的转入学生名单,并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学院于5月10日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并于5月10日17:00前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入经济学院专业”并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和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由转入院系将没有通过考核学生申请表(签署不同意转入的意见并标注原因)返回学生所在院系。
6.学校审核
教务处对转入院系报送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三天,最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返回学生转入院系。
第一阶段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5月17日后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中查询是否通过考核,第二阶段转专业学生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7.办理转专业手续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课程考核,在下一学年开学后,到新专业所在院系报到注册。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院系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将转出的学生档案交到学生转入院系,学生转入院系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并妥善保管。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朱红恒
副组长:孙向东 刘昆峰 刘方 靳平
成员:高霞、刘磊、王灏、刘大勇、韩娜、宋斌斌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转专业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要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环节公示工作。经济学院会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成绩等因素,择优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