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叶光、刘昆峰
成员:刘方、靳平、刘大勇、葛蕊、魏梦媛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专业分流后,申请转入同一大类其他专业的;
8.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同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普通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四)优先考虑情形
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因创业休学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三、转专业的其他规定
(一)转入比例。经济学院经研究决定允许经济学专业(含经济学(经济计量方向))、能源经济专业转入学生的比例为专业总学生人数的20%。
(二)转入考试。凡报名要求转入经济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均需参加经济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是大学英语I,面试内容是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各为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三)公示
1、转出公示:5月12日—14日,在学院信息栏进行《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公示。
2、转入公示:5月23日—25日,在学院信息栏进行《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公示。
经济学院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