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11  点击:[]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叶光、王学伟

成员:王春晖、靳平、刘大勇、葛蕊、魏梦媛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专业分流后,申请转入同一大类其他专业的;

8.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同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普通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四)优先考虑情形

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因创业休学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转出工作程序

1.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于4月11日—12日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4月13—17日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后,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并公示,报教务处备案;

3.申请转出学生根据拟转入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参加相应考核。

(二)转入工作程序

1.转入比例。经济学院经研究决定允许经济学专业(含经济学[经济计量方向])、能源经济专业转入学生的比例为专业总学生人数的20%。

2.转入考核。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文件精神,凡报名要求转入经济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均需参加经济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经济学基础(百分制),面试由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统筹安排。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比重为50%。考核时间初定于4月19日至23日进行第一轮转专业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第二阶段转专业考核工作安排视第一阶段转专业名额实际空缺情况而定。

3.若第一阶段接收转专业人数未达到拟接收人数,学院将安排第二阶段接收学生转入申请。第二阶段转入考核及公示程序参照上一阶段工作安排执行。考核时间初定于4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终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综合考核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

(三)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学院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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