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24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29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特制定经济学院2024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王学伟、叶光

成员:刘大勇、靳平、王春晖、葛蕊、罗钊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未达到转专业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提出申请: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的;

3.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后申请更换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入学时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以上情形,学院课根据学生情况综合申请,不占用专业(类)公布的计划名额。

(四)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合作办学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同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转出工作程序

1.符合转出条件的我院学生于5月6至7日,登录学校教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转专业线上申请。学生每一阶段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专业名称及批次参考学校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5月7日17点前,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5月8日,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4.我院申请转出学生根据拟转入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参加相应考核;

5.第二阶段报名、转入考核及公示时间为5月20-28日。第一阶段转入学院未接收的学生,可于5月20日8:00-17:00在系统中填报第二阶段志愿专业,并于5月21日17:00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送至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

(二)转入工作程序

1.转入比例。经研究决定,经济学院本年度拟接收经济学专业(含经济学[经济计量方向])、数字经济专业转入学生的比例为本专业总学生人数的60%。

录取批次

学院

专业名称

有学籍在校生人数

拟接受转入人数

拟接受转入人数比例

普通

本科

一批

经济学院

经济学

61

37

60%

经济学院

经济学(经济计量方向)

61

37

60%

经济学院

数字经济

40

24

60%

2.转入考核。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文件精神,凡报名要求转入经济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均需参加经济学院2024年度转专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经济学基础(包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两门课程知识),面试由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统筹安排,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比重为50%。综合考核时间在5月9至17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5月20至28日拟开展第二阶段报名转入和转专业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与第一阶段相同,具体工作开展视第一阶段转专业名额实际空缺情况而定。

3.结果公示。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对拟接收转入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学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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